副总理挂帅:拖欠工资“按日计息”,是“到明年实现基本无欠薪”的攻坚实招!

发布时间:2019-10-10 11:45:11 来源: 造价圈网、中国政府网、人力资源保障部

近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》,决定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,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。

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亲自担任组长,此领导小组的成立,展现中央对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决心,有望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“顽疾”。

为了根治“欠薪”这个毒瘤,达成明年基本无拖欠这个目标,最近国家真的是重拳出击!接连出台了好几项措施!


1、取消建筑施工资质

 

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,人社部拟出台更严条例保障工资支付。明确提出:

 

不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、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、存储工资保证金等规定且拖欠的,取消建筑施工资质。

 

同时明确分包单位、用人单位、劳务派遣单位等清偿责任


2、拖欠工资按日计息,利息可以在提高

 

国务院副总理挂帅议事协调机构,拖欠将“加息加赔加罚”……近日,国务院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推出不少大动作,人社部网站也向社会征求对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的意见。

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诸多干货中,备受舆论关注的一点是——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日计息。意见明确,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,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。逾期不支付的,按拖欠金额50%以上100%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,并对单位处拖欠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,对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3、成立国务院根治欠薪小组

 

 

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,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。


4、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

 

 

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规定,“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”,“按月支付”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,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,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,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。

 

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,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,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,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,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。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,并报主管部门备案,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、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。

 
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规定“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”。

 

5、拖欠工资没有打欠条怎么办

 
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农民工被拖欠后,并不一定要欠条才能追讨工资的,只要有确切的证据(例如:工资条,考勤表,干活时视频录像vlog等)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,就能通过仲裁、诉讼等方式追讨工资。

 

06企业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

 

 

(1)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;

(2)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需要注意的是,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;

(3)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。这又分三种情况: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,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;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,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,用人单位不执行的,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;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 

为了使农民工兄弟们更合法地讨回血汗钱,不再被“恶意欠薪”,小编整理目前最全面的、合法的讨薪路径!希望能帮到兄弟!


如果电话打不进去建议扫下方人社部官方二维码网站去反映,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,千万别写有头没尾的,处理投诉工作人员每天处理量大,如果证据链或相关资料不完整,可能会按无效投诉处理,切记!!!

从征求意见稿,到成立国务院小组,再到取消施工资质、提高欠薪利息,我们终于看到了政府的决心,也看到了我们农民工的希望!我们农民工兄弟的春天,终于到了!

 

在此也祝愿所有的农民工兄弟们,如愿以偿...

【责任编辑:刘悦(Top) 返回页面顶端